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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02月06日 09:03 西安晚报
参加过义务献血的市民,一定知道无偿献血一定次数后,直系亲属有权免费享受一定剂量的医疗用血。昨日,经常义务献血的李女士却遇到了麻烦,她的母亲几天前在医院治疗中心使用的血却无法得到报销,这是怎么回事呢?
“前几天我母亲在医院看病需要输血,我就想起来了我家里五口人有四口人都献过血,心想总算可以自己享受一次政策了,但医院却说不能报销。”家住和平门外地矿家属院60岁的李女士说,根据我国献血法规定,献血者直系亲属可以享受5年内同等血量的无偿用血。而记者了解到,李女士的献血量已经超过终身免费用血的标准,而李女士的母亲又符合直系亲属的关系,那为什么不能免费使用呢?
“当时医院说可以报销血费,但是要出具我跟我母亲的关系证明。”李女士说,要说医院让出具亲人的户口本证明,应该不是一件难事。但出具自己的户口证明对她来说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她说,44年前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,她是西安第一批下乡的人。但是后来工作迁出迁入,户籍就比较乱了。然而医院工作人员说必须要她跟她的母亲户口簿,李女士就去了长乐路派出所。派出所工作人员说,别说40多年前了,35年前的都不好找,因为当时特殊时期,很多资料都丢失了。
为了这户口簿的事,李女士可没少折腾。半个月的时间,李女士来来回回几趟派出所,但都没有找到当年的户籍档案。“除了户籍本,医院工作人员说了,出生证也可以。可我那个年代哪有这东西啊?要不就是身份证,我那个年代也没有啊。最后人家说只有亲子鉴定了。”对于这样的事情,李女士一家真是哭笑不得。随后,在李女士家中,记者看到了十余张无偿献血本,同时也看到了许多李女士和她母亲的照片。“这就是我妈啊,你看看照片,这是我,这是我妈。但我现在连我妈是我亲属都证明不了了。”李女士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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